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精神,我院制定了《淮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并已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现就好我院2023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包括教师和实验系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评审和备案。申报人所申报的职称要和岗位设置中所聘岗位性质及实际工作相匹配,原则上不允许混岗交叉申报职称。
二、评审条件
我院2023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文件精神,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按照不低于《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条件标准执行;实验系列申报评审按照不低于《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教人〔2022〕2号)条件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参照《淮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11月21日前)
各位申报人仔细阅读学院评审方案及省有关文件,认真核对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按照相关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各系部成立党政负责人参与的5或7人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并将评议推荐小组名单和评议推荐方案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基层单位审核推荐(11月29日前)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携带参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系部报名参评,各系部评议推荐小组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评议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评议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各系部评议推荐小组应从严把关,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系部汇总至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系部公章和“与原件相同”字样章,否则不予接收。申报人述职报告评议栏中须附系部师德师风评议考核结果一项。机关单位职称申报人由业务档案所挂靠系部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资格审查及公示(12月12日前)
各系部把申报人材料复印件汇总到院组织人事处后,先由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再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复审,最后由组织人事处安排校外专家根据我院2023年职评方案对照评审标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终审。审查结束后,及时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四)评委会评审(12月20日前)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公示上报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学院设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公示无异议,经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评审结果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四、评审方式
从2022年开始,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行网上评审的工作要求,职称联合评审工作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提供的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实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结合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际,2023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采取线下审核,网上申报的方式,即申报人通过线下资格审查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申报人要如实填报、提供相关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撤销。各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凡属存疑的材料,在没有查实确认的情况下,不得上报学院评审。
联系人:吴进,联系电话:3111619、17352902795。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1月16日
皖教人〔2022〕2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pdf.io).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