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安徽省职业教育企业社会兼职专家库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57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对照文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兼职专家申报。推荐材料请于10月24日17:00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人事科(6号楼129室)。
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为:(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或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经历,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561—3111473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0月15日